
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辽工信发〔2022〕209号),按照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辽工信企业〔2026〕8号)要求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评价工作,经企业自评、各市审核公示、省级抽审等程序,确定沈阳万欣恒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173家企业(附件1)为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(2026年度第二批),确定中船辽海输油气设备(沈阳)有限责任公司等151家企业(附件2)为通过复核的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(2026年度第二批),有效期为2026年8月至2029年7月。
现予以公告。
附件:
通过复核的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(2026年度第二批)
转载自: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https://gxt.ln.gov.cn/gxt/tztg/2026081716212687877/index.shtml
